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级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研究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担任研究生干部(含校研究生团委及校研究生会干部、学院(教学医院)研究生分团委及研究生分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研究生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和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优良,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严于律已,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沟通和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协作精神。
2.积极组织和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能力强,以身作则,工作成绩突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资格: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三、名额分配与奖励办法
1.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干部按不超过各培养单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
2.奖励办法
学校对于获得“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填写《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向衡阳医学院申请)。
2.学院初评与公示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于3月25日下午17:30之前将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交至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282659;汇总表电子档发送到电子邮箱uscyjssjk@163.com
2.各学院可根据《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细则,组织评选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表彰及奖励由学院负责。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4.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研究生干部积极工作、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