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华大学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09日 15:4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1〕348号)和《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2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通过湖南省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的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评选的基数以通过湖南省2022届高校毕业研究生审核备案的人数为准,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按基数的4%推荐(其中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为5人,从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产生,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进行推荐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5)),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不超过基数的20%评选。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尊敬师长,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和文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学风,在校期间所修学位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所有课程均无重修或补考。

3.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4.学业(工作)成绩优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SSCI、A&HCI源期刊发表2篇或国内核心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录用);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获得2项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且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4)获得博士或者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5)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有排名,或者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三等奖。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

按湘教通〔2021〕348号(见附件2)文件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研究生,特困家庭毕业研究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各学院可在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1名,由学校统一评选并最终确定5名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

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班级(专业)提名。在班级(专业)全体研究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专业)提名对象,广泛征求导师、任课教师和本学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定,确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报学校。

2.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校内公示7天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三)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

1.学院推荐。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在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选。

2.学校评审。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示。

五、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授予“南华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既是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研究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二)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四)评选推荐工作必须于3月10日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整理好下列材料:

1.南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材料报送要求,将《南华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和《南华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名册》(附件4)纸质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材料报送要求,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7)等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并将附件7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的材料报送要求,将《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8)、《南华大学十佳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9)、2000字左右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同时将附件9、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生活照片(原图)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1份,所有文件签名部分必须手写,于2022年3月10日下前送至研工部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并将附件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uscyjssjk@163.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注: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填写毕业生本人就业协议书编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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