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工程”,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引导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打好教育教学根本质量提升攻坚战,使教师真正成为最崇高的职业、教学成为最荣耀的工作。根据《南华大学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南华校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学名师”“教学新星”“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教学名师”“教学新星”“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条件
申报“教学名师”“教学新星”“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3.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潜心教学,得到广大师生员工公认。
(一)教学名师
在高校任教至少15年,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临床学院推荐人员为临床教师,下同)。
近五年在南华大学取得以下成绩:
1.主讲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课堂教学时数计算,60个学时相当于1门课程,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个学时/学年。
2.被评为学校优质课程或一流课程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教师,课程网络资源建设与应用情况良好,线上线下教学效果好。
3.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优秀且连续排名所在学院前15%。
4.主持专业、团队、课程、课堂、实践、教材及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取得成果,成绩突出。
5.在专业(课程)思政、担任班主任、本科学生导师、学科竞赛指导、创新创业导师等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二)教学新星
年龄在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高校任教至少5年,具有讲师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临床学院推荐人员为临床教师,下同)。
近三年在南华大学取得以下成绩:
1.独立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的课堂教学任务(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课堂教学时数计算,60个学时相当于1门课程,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学年。
2.被评为学校优质课程或一流课程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教师,课程网络资源建设与应用情况良好,线上线下教学效果好。
3.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优秀且连续排名所在学院前30%。
4.主持或参与专业、团队、课程、课堂、实践、教材及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取得成果。
5.在专业(课程)思政、担任班主任、本科学生导师、学科竞赛指导、创新创业导师等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三)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
在高校任教至少5年,担任本科教学的专任教师或从事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近三年在南华大学取得以下成绩:
1.坚持为本科学生上课,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学年;学生辅导员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个学时/学年。
2.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优秀且连续排名所在学院前30%。
3.在思政教育、专业(课程)思政、担任班主任、本科学生导师、学科竞赛指导、创新创业导师等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育人效果具有典型性,深受学生欢迎。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1.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2.最终评选出“教学名师”不超过5名,“教学新星”不超过5名,“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不超过5名(其中辅导员不超过1名)。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组织本院师生推荐候选人(学生辅导员由学工部负责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公示3天后,于2022年5月27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相关材料纸质打印稿、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专家组初评。专家组人员由教务部、人力资源处、学工部、校团委、纪检监察、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和其他专家组成。6月8日前完成专家初评,每个单项初评出10名以内教师参与公开答辩环节评审,同时在校内对候选人宣传。
3.网络投票。所有初评入选候选人在线上平台接受学生投票,得票结果纳入公开答辩评审成绩组成部分。网络投票在6月15日前完成。
4.公开答辩评审。“教学名师”“教学新星”候选人采取全校性公开教学示范(个人教育教学成果展示、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专家评委评审推荐;“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候选人采取主题演讲(教育教学成果、育人成效等)、答辩等方式进行学生评委评选推荐。公开答辩评审预计在6月17日前完成(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
5.学校审定。经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五、表彰及奖励
学校授予评选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新星”“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南华大学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南华校发〔2021〕23号)执行。
未详事宜请电话联系:13348647101,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全部为单独文档):
1.南华大学2022年度“教学名师”等教学荣誉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学名师、教学新星候选人推荐表
3.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4.推荐人选个人简介模板
5.南华大学2022年度“教学名师”等教学荣誉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6.关于印发《南华大学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华校发〔2021〕23号)
南华大学教务部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