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经验,加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制定了《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上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 (2022版)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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