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医学院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9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与结题的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本次教改项目采取省级项目与校级项目同时申报和评审的形式,未被学校遴选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的,且无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的,自动参加校级教改项目评审。
(一)遴选数量
1.择优推荐62个(南华大学)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校本部57项,船山学院5项),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省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委员会推荐项目不占此推荐指标。
2.择优立项一批校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选题指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学校发展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申报人可根据《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南华大学关于印发<南华大学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华校发〔2022〕1号)的文件内容作为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申报人需立足自身工作岗位,深入研究学校教育教学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成果为导向,充分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科教融合、现代产业园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到真研真改出真成果。
(三)申报条件
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其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占三分之二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1.省级教改项目
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或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或有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撤项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
2.校级教改项目
有在研(含逾期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教职工人数、国家一流专业数量、省级教学成果获奖数量、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结题、2021年校级教改申报等情况,校属各部门推荐指标见附件2。其中,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省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委员会推荐项目指标不占推荐名额。请学院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格,因审查不严格造成推荐指标浪费的情况不予增补。
(五)经费资助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除公共英语项目外,学校为每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学院配套支持。
根据学校教改项目管理办法,除临床学院项目外,学校为每个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给予资助。临床学院项目资助资金由各附属医院自行承担。
(六)立项程序
1.自主申报。教师和教学管理者自主向归口单位申报,申报者需符合通知所确定的条件。教育教学管理部门人员向教务部/教评办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部)推荐。学院(部)发动,个人申请,学院(部)严格资格审查、参考省级教改项目评审标准(附件3),按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委原则上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所有成员。每个推荐单位所推荐的项目中须至少含课程思政类项目1项。
3.学校评审。教务部/教评办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程序后推荐上报省级项目,并正式发文公布校级项目立项情况。
(七)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
申请者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三份)、申报活页(附件5,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学院填写《推荐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6)并盖院章。
2.电子材料
各学院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稿与申报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二、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中期检查与成果填报
(一)结题验收
1.结题范围
具体名单见附件7。延期项目必须参加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未能结题的将按照撤项处理。
未到研究期限但满足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2.工作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9,由学院汇总提交),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具体结题要求详见附件10。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省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11。
2.工作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2),具体检查要求详见附件13。学院初审并上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4),学校进行终审,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
(四)成果统计
学院对2018-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成果进行认真统计,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5)。同时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省教改立项项目成果统计表)发送到指定邮箱。注:没有按时报送的所在学院申报项目不予推荐。
三、材料集中受理时间、地点、电子邮箱及材料接收人
(一)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1.申报材料2022年5月16-17日;
2.中期检查、结题、成果统计材料2022年5月18-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接收人及报送地点
项目申报材料;中期检查、结题、成果统计材料接收人:周春艳,电话:8282781;地址:衡阳医学院医学院教务办307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399579299@qq.com邮箱。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2.项目指标分配表
3.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教改项目评审标准
4.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5.课题申报活页
6.推荐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7.2022年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结题的课题名单
8.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1.2022年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课题名单
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1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1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1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衡阳医学院/医学教务办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