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我校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第二期党员培训班。现将党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提高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全体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培训对象
预备党员转正后一年内未参加培训的新党员。
三、培训方式
本期党员培训班采取线上集中培训,线下个人自学、分组研讨、调研实践与撰写培训心得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结合实际安排好分组研讨和调研实践等事项。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6个环节,共32学时。
(一)专题教学
1.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汲取砥砺奋进力量;
2.认真学习党章,做时代合格党员;
3.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4.党纪党规警示教育;
5.《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
(二)个人自学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2.《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8.《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
9.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分组研讨
各分党校围绕以下主题进行分组讨论,要求每位学员讨论发言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思考,并准备发言提纲,做好记录。
1.如何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自觉性?
2.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3.结合自身实际,如何增强党规党纪观念,做严守党规党纪的表率?
4.党员如何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新时代先锋模范作用?
(四)视频教学:由各分党校自行安排时间,通过在线观看党性教育专题片《榜样5》等。
(五)调研实践: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为主题,由各分党校组织发展对象开展一次公益类实践活动,或者开展红色基地实践教育等,提升学员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形式和内容不限。
(六)撰写学习心得:每位学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及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撰写一篇培训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10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学习心得将作为本次培训班结业的重要依据,严禁抄袭,不交学习心得或所交学习心得不合格者均不能按期结业。
五、培训考核及优秀学员评选
1.考勤情况。培训期间无故旷课一次或迟到两次者,取消培训及考试资格。
2.综合评定。心得体会成绩占50%(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评定),其他环节成绩占50%(由各小组所在的分党校指导各小组评定),党委组织部/党校计算总分。对心得体会成绩80分以上且总成绩80分以上者,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学员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3.优秀学员评选。学员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理论测试和总成绩均在90分以上,可推荐参评优秀学员。各分党校按参训学员总人数的10%推荐优秀学员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
六、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由学校党校和二级分党校共同组织实施。二级分党校联络员需做好培训期间的学员管理等工作,做好线上线下的学习考勤和日常考核,并对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参训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珍惜学习机会,协调安排好其他活动,发扬优良学风,严格自我要求,自觉遵守纪律,做到学思结合、学用结合,在学习中发挥榜样作用。
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学校党校做好此次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加强纪律教育,严肃学员学习纪律,确定一名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负责参训学员的管理,引导学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分组研讨、观看党性教育片和调研实践,确保培训效果。
4.培训班结束后,各分党校应认真审阅《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优秀学员评选材料及相关培训资料,并将相关材料于培训结束后二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