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重庆、长沙考点)公告

2017年10月27日 16:11   就业信息发布   点击:[]

2017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重庆、长沙考点)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13  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1316号),为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我市决定于2017年10-12月在长沙、重庆公开招聘323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17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省外考点)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重庆考点)岗位需求表》(附件2)、《2017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长沙考点)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即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10月28日至1999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及网上(或“优才计划”APP)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前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广州市人才政策和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地点:

  重庆考点:2017年10月28日09:00时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圆顶报告厅;

  长沙考点:2017年11月5日09:00时在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

  重庆考点地点: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圆顶报告厅;

   时间:2017年10月28日10:00时至15:00时;

  长沙考点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主场,全部岗位均可  报名)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福庆楼T211、T212教室(分场,只可报医疗岗位)

  时间:2017年11月5日10:00时至15:00时。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方法及流程:

  (1)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

  (2)考生本人到招聘单位所属位置进行岗位资格审查;

  (3)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有效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18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如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签署承诺书,现场通过微信、QQ、浏览器等工具或“优才计划”APP扫描职位二维码绑定应聘岗位;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优才计划”APP或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专栏(以下简称“优才计划”专栏)中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注意事项:

  1. 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报。

  2. 已绑定职位的考生如想更换报考单位(岗位),可回原报考单位解除绑定一次,再重新进行岗位绑定(注:每位考生只能解绑一次);

  3. 每位考生只能选一个考点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也可报考。

  5. 建议考生下载“优才计划”APP并注册登陆,届时均可在手机APP客户端处理现场报名、确认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为避免现场报名当日网络拥堵,敬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下载“优才计划”APP并实名注册相关信息,报名当日即可采用“优才计划”APP现场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和确认。“优才计划”APP下载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Ksxt_sydwkl2006_02_20/ycjh/app/download.html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时间:

  重庆考点:2017年10月28日09:00时至10月30日16:00时;

  长沙考点:11月5日09:00时至11月7日16:00时。

  2.考生根据报考指南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优才计划”APP或登录“优才计划”专栏中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三)准考证打印

  1.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11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

  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或与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评或试讲。技能测试是指针对专业岗位在面试中须增加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的测试内容。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

  重庆考点:时间:2017年11月25日;

  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长沙考点:时间:2017年12月2日;

  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2.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 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优才计划”专栏、“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优才计划”APP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4.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

  1. 时间:笔试次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地点:重庆考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长沙考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3.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 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5.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广州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现场签约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和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优才计划”专栏、“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优才计划”APP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面试次日,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另行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通过“优才计划”APP手机客户端或“优才计划”专栏(www.hrssgz.gov.cn)查询,也可关注“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

  (三)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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