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临床学院、教学单位:
现就2021年拟晋升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南华人〔2018〕19号(《南华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的教学评价条件要求,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近三年至少有一次教学督导团的听课考核记录,并且课程教学评价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考核对象及申报要求
凡2021年计划申报教师系列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名单按附表格式汇总填好,于2021年9月23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电子文档(发办公网邮件或QQ邮箱378302982@qq.com)及纸质打印文档一份到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北校办公楼三楼312室),以便统一安排教学督导专家进行听课考核,过期不再另行安排。
三、其他事项
1.为使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晋升职称听课考核为随堂听课,原则上本学期未开课的老师不安排考核。
2.已被认定为优质课程(放心课程)的教师在附表中“本学期课程安排情况”栏只需填报课程名称,并在“备注”栏填写认定学期,不在单独安排听课考核。
3.学校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听课的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4~15周之间,拟申报职称的教师应将本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课表全部列出,以便教学督导团合理安排听课时间,教师本人指定时间的不予安排。
4.所有2021年计划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含行政部门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归口到教学单位填报)都必须填报此表,近三年(2019年以来)已参加过晋升职称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的教师也必须填报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考核年度,以便考核完毕后统一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
5.申报职称听课考核的老师本学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必须随堂携带教学日历或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讲稿等课程教学材料纸质版,以方便教学督导听课程过程中随堂查阅。
6.若因课表信息填写不准确或有调整而任课教师未提前反馈,导致教学督导根据安排未能进行随堂听课考核,后续教学督导将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7.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8578089,13348647101,杨老师。
附表:2021年拟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南华大学教务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