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本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自2019年1月聘任以来,聘任期已达两年。两年来,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和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积极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对学校本科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运行、教学保障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督查、反馈、交流、指导工作,在规范教学运行、促进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南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见附件1)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新一届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换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聘任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公道正派。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从事一线教学15年以上,责任心强,热心教学工作。
3.校教学督导成员原则上为从管理岗位上转岗的教授或已退休的教授,学院督导组督导员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校教学督导成员在聘任期内年龄在64岁以下,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在聘任期内年龄在60岁以下。
5.有督导工作经验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优先聘任。
二、校教学督导换届
校教学督导换届拟聘任20人左右,各学院、教学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参聘校教学督导成员。教务部负责校教学督导换届人员的遴选、条件审核等工作。
三、学院教学督导换届
1.校本部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构成及聘任方式
二级学院每个学院教学督导组拟聘督导员3-6人,其中设组长1人(各学院人数分配见附件2)。教学督导组组长、成员由所在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聘任。实职院领导不能担任督导组组长或督导员。
2.临床学院教学督导人员聘任方式
临床学院教学督导的聘任由衡阳医学院组织,各临床学院负责本院教学督导人员的遴选与聘任。
四、聘任程序
1.教学督导成员的聘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续聘成员不再填写《南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成员聘任推荐表》),经学院推荐,学校审定后,统一颁发聘书。聘任期间,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终止其聘任。
2.校教学督导团成员与校本部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实行学校统一聘任制,聘期为2年(2021年2月-2023年2月),符合聘任条件可连聘连任。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工作,严格按教学督导成员的聘任条件进行认真的遴选和推荐。
2.被推荐的教学督导成员填写《南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成员聘任推荐表》(见附件2)、《学院教学督导换届拟聘任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汇总拟聘任教学督导成员信息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12月14日前送至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红湘校区北校办公楼312室), 并将电子稿发送至378302982@qq.com。
3.联系人:杨勇
4.联系电话:13348647101。
六、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南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附件2:学院教学督导换届拟聘任教学督导成员人数分配表
附件3:南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成员聘任推荐表
附件4:学院教学督导换届拟聘任人员信息汇总表
教务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