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其迈,时盛岁新,不负日月,志踏长空。卯兔年,启新程,再出发,加入南华医院,逐梦未来!
医院简介: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座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衡阳市,前身为核工业415医院,始建于1958年,2002年成建制划转至南华大学,是大学直属型附属医院,也是湘南地区久享盛誉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园林式医院。
医院占地380余亩,建筑面积18.0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000张,设有40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8个教研室,1个临床医学研究所,1个临床药学研究所,1个健康管理中心。拥有8个国家基地,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4个省级临床研究中心,2个质控中心(基地),5个南华大学创新团队。
医院现有职工167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高级职称300余人;教授、副教授6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0余人;博士后、博士、硕士480余人。拥有30余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60余名专家担任国家级学会或协会副主委及委员、省市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100余名专家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学会任职。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以“开放、创新、奋进、法治、幸福”的发展愿景凝聚人心,大力推进“人才强院、科技兴院、质量建院、特色立院、文化铸院”,以更高的质量、更强的内涵、更快的速度、更稳的步伐,加快建设“全国知名、省内领先”的高水平现代化大学附属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标准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一)界定条件
院士年龄不限,其他年龄原则上65周岁及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国外相当水平的学者。
2.国家级人才工程的特聘教授或专家。
3.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获得者。
5.中华医学会或其他国家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不含学组及以下,下同)主任委员或候任主委。
6.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者,二等奖排名第一者。
(二)相关待遇
年薪酬500万元以上(人民币、税前、下同),其他待遇面议。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界定条件
年龄原则上60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且博士,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等。
2.省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如湖南省的“121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3.担任中华医学会或其他国家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或省医学会或其他省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候任主任委员。
4.目前或曾经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医学类)、临床重点专科担任负责人。
5.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及以上,并有下列成果之一。
5.1发表SCI一区(按中科院分区,下同)论文3篇,且其中单篇影响因子≥20。
5.2国家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第一者。
(二)相关待遇
1.聘任为学科带头人;
2.年薪130万元;
3.提供130万元安家费;
4.科研启动经费1000万元;
5.其他待遇面议。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界定条件
年龄5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且博士、或具有博导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四青“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人才工程的青年学者或人才、中组部“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
2.目前或曾经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百强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版)担任专业主任及以上职务者。
3.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3篇,且单篇影响因子≥10的科研论文1篇或累计影响因子≥20。
3.2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3.3目前或曾经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医学类)、临床重点专科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目前或曾经在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担任负责人。
3.4担任国家级医学一级学术团体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学术职务者,或省级医学一级学术团体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者。
3.5省级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如湖南省的“121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及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4.具有坚实的临床及科研基础,在本学科领域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依据医院发展需要,需引进的紧缺、特需人才,上述条件也适当放宽,但需经学术委员会认定或同行评价。
(二)相关待遇
1.年薪100万元;
2.提供100万元安家费;
3.科研启动金600万元;
4.其他待遇面议。
四、第四层次人才
(一)界定条件
年龄原则上5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且硕导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目前或曾经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百强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版)担任专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者。
2.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2.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三区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或SCI二区及以上科研论文2篇或SCI一区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单篇影响因子≥5或累计影响因子≥15。
2.2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二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者。
2.3省级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如湖南省的“121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及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2.4担任国家级医学会一级学术团体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或省级医学会一级学术团体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或市级医学会一级学术团体下属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5目前或曾经在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担任副主任。
3.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具有坚实的临床及科研基础,在本学科领域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依据医院发展需要,需引进的紧缺、特需人才,上述条件也适当放宽,但需经学术委员会认定或同行评价。
(二)相关待遇
1.年薪不低于60万元;
2.提供80万元安家费;
3.科研启动金200万元。
五、第五层次人才
(一)界定条件
年龄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临床型的需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1省级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如湖南省的“121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及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1.2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1.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影响因子≥5的SCI科研论文1篇或累计影响因子≥10。
1.4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者。
1.5担任市级医学一级学术团体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者。
1.6具有正高职称且博士学位。
2.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3.具有坚实的临床及科研基础,在本学科领域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依据医院发展需要,需引进的紧缺、特需人才,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需经学术委员会认定或同行评价。
(二)相关待遇
1.年薪不低于40万元;
2.提供80万元安家费;
3.科研启动金70万元。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博士引进层次及待遇标准
一、引进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二、引进层次和类别
医院博士引进原则上分以下三个层次,年龄原则上在40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可放宽至50岁。对于学科紧缺人才或业绩特别优秀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一)I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区SCI论文(按中科院分区,下同)2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IF≥10;
(3)近五年,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者;
(4)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二)Ⅱ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承担两项及以上省级科研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区SCI论文2篇或一区SCI论文1篇;
(3)近五年,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三等奖排名前三者;
(三)Ⅲ类博士
符合医院发展需要的优秀博士。
三、引进待遇
(一)I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80万元(税前,下同);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70万元;
(3)年薪不低于40万元。
(4)博士后安家费上浮10万元。
(二)Ⅱ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7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3)年薪不低于35万元。
(4)博士后安家费上浮10万元。
(三)Ⅲ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6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3)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博士后安家费上浮10万元。
博士根据个人申请,医院可以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博士配偶工作,工作岗位需结合其所学专业和医院需求设定。
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连同个人简历发至邮箱,或电话与我们联系。
报名邮箱:nhyyrsk@163.com(邮件标题:高层次人才应聘+专业+姓名)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部18973405180/18973405886(曾老师、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