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表彰辅导员先进个人,更好地激发和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学院决定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近二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医科学院辅导员近三年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辅导员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直属和协作型医院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必须在近三年医院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评为优秀。
二、评选办法:
1.医科学院每个学院原则上按不超过辅导员人数的30%比例推荐候选人(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每个附属医院推荐1名候选人。
2.评选采用材料评审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材料评审占70%,网上投票占30%(其中学生投票占10%,辅导员投票占20%)。
3.衡阳医学院将从各学院(医院)推选的参评人员中评选1名辅导员年度人物和2名辅导员年度提名人物予以表彰,辅导员年度人物奖金3000元/人,辅导员年度提名人物奖金2000元/人。
三、说明及要求:
1、参选人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需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
2.本年度辅导员工作手册、学生工作笔记本等材料。
3.网络投票由全体学生和辅导员参加(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4.请各学院(医院)推选的“辅导员年度人物”参评人将以上材料于11月10日16:00前用文件袋装好交衡阳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佘雅,电子档请发送电子邮箱1204023976@qq.com。
附件1:2022年衡阳医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