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六)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各二级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四)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职责: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招收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收计划 |
100200 |
临床医学 |
01内科学 |
1 |
02儿科学 |
2 |
03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 |
04临床检验诊断学 |
7 |
05外科学 |
5 |
06妇产科学 |
1 |
07耳鼻咽喉科学 |
1 |
08肿瘤学 |
1 |
09麻醉学 |
2 |
105100 |
临床医学 |
01内科学 |
26 |
02儿科学 |
15 |
03神经病学 |
6 |
04急诊医学 |
3 |
05重症医学 |
9 |
06全科医学 |
4 |
07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 |
08外科学 |
15 |
09儿外科学 |
8 |
10骨科学 |
14 |
11妇产科学 |
5 |
12眼科学 |
4 |
13耳鼻咽喉科学 |
1 |
14麻醉学 |
3 |
15临床病理 |
2 |
17肿瘤学 |
16 |
18放射肿瘤学 |
12 |
19放射影像学 |
2 |
20核医学 |
3 |
21皮肤病与性病学 |
2 |
四、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所有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
(二)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一)考生在复试工作小组公布的qq群里在线填写报考的协作单位。
(二)协作培养基地复试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如表1。
表1 2026衡医协作培养基地复试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医院编号 |
医院名称 |
复试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04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李老师 |
0735-8886179 |
112 |
永州市中心医院 |
高老师 |
13974618745 |
113 |
娄底市中心医院 |
梁老师 |
13807383267 0738-8527326 |
115 |
湖南省儿童医院 |
张老师 |
13627422554 0731-85356850 |
117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吴老师 |
19918931896 |
121 |
湘潭市一医院 |
吕老师 |
15073215879 |
122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曾老师 |
0736-7788117 15907367973 |
124 |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
李老师 |
13974580209 |
128 |
益阳市中心医院 |
姚瑶 |
0737-4206085 15207371245 |
(三)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4月3日(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四)缴纳复试费(120元/生•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研究生复试缴费不受理其他的缴费形式。)

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复试当天在各复试单位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
5、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原件。
6、《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或者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前,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用户角色为测评用户,学院填研究生院,具体院系写在专业一栏。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20%):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专业课考试。考核范围为2025年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范围为国家执业医师技能考试项目,一共两个项目,必选项目为心肺复苏,另一个项目抽签决定。
3、综合面试(50%):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六、拟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20%,30%,5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
2、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5。
3、总成绩C= A*60%+ B*40%。
(二)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2)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2、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在2026年4月25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再入学。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7、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如考生隐瞒规培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三)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以学校的最新文件为准。
七、一志愿上线考生院内调整研究方向
我院在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后,将接受院内调整研究方向复试的研究方向专业及缺额指标在官网予以公示。未被报考研究方向专业录取、愿意接受院内调整研究方向复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院内调整研究方向复试。
院内调整研究方向复试内容与第一次复试相同。
八、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051)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及时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校纪委/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二)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复试完成后各培养单位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一)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二)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三)复试相关材料
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四)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五)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六)拟录取承诺书。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三)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学院0734-8282271
学校研招办0734-8282310
南华大学衡阳医学院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