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 与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2月16日 10:4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9号)(附件1)与《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2〕1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务必积极发动,切实加强规划与指导,讲求选题策略,突出申报特色,做好设计论证,提高申报质量。

2.课题选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3.“十四五规划”课题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按照申报指标数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按立项指标数申报(见附件1)。“专项课题”设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所本科院校限报3项(见附件2)。每个单位最少申报2个课题。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种课题。“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人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和研究基地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专项课题”申报人如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

5.课题申报材料要完整美观。纸质申报材料《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一式五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独立装订。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份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粘贴评审书的封面);同时提供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附件5)。

6.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之后,由课题负责人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平台的课题申报系统中进行填报。

7.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部301教学研究与教材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734-8282561 联系QQ:43255506

8.其它未列事项请参照《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2〕1号)文件。

附件:

1.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3.立项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5.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汇总表

6.《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教务部/教评办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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