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区级医疗单位
赴南华大学医学院校园公开招聘卫技人员
公 告
为满足我区区级医疗单位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南华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简介
上虞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地处杭州湾南岸,总面积140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万,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被《福布斯》评为中国十大最富县级城市之一。
上虞有2200多年建县史,是全球最早的青瓷发源地,也是中国古代经典爱情故事《梁祝》中祝英台的故乡。历史上曾出现“舜会百官”、“东山雅聚”、“白马春晖”等三次名人大聚会。
上虞的交通区位优势,境内有五条呈放射状的高速公路向外辐射,与上海、杭州等大城市“同城化”效应加速显现。
上虞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积极打造动能转换样板区,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1.04亿元,财政总收入121.89亿元。
近年来,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上虞人民医院是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上虞中医医院是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目前计划投入5.2亿元用于新建城南医院;上虞妇幼保健院是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是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上虞区卫计系统热忱欢迎海内外卫技人才来上虞干事创业。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3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区级医疗单位赴南华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周四)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南华大学就业大厅洽谈室1。
报名考生如实填写《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区级医疗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3倍,不足比例的,招聘组根据报名情况酌情核减。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确定。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告推出具体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发给拟聘用人员《绍兴市上虞区卫计系统招考卫技人员拟聘用意向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对象必须于2018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持《绍兴市上虞区卫计系统招考卫技人员拟聘用意向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根据《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区委〔2016〕46号)和《上虞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区委办〔2018〕26号),招聘录用的符合条件对象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补助。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4.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6.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附件: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区级医疗单位赴南华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区级医疗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