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14年06月23日 18:04      点击:[]

1.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的日常工作,抓好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建立院党委委员向党委廉政承诺制度。

2.各党支部书记要向院党委书记进行承诺制,不利用职务、业务上的便利收受红包、礼金;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隐瞒创收项目,不私分创收经费与折扣;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情,教研室会议决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配合校党委组织部,按照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做好干部的推荐、管理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抓好院领导班子和联系所属科室(中心)所、党支部书记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党支部、室(中心)向党委的廉政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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